苯巴比妥又名鲁米那,随着剂量的增加可有镇静、催眠、抗惊厥等作用;对治疗癫痫大发作有其特殊价值,为常用的抗癫痫药物之一。但胎儿对本品的代谢能力不足,当母体因特殊情况(如失眠、抽搐、癫痫等疾病)应用苯巴比妥后,胎儿体内药物浓度可超过母体1至数倍。苯巴比妥的代谢主要是在肝脏中进行的;胎儿肝组织某些酶的活性仅为成人的3%~4%,在胎儿14周~25周时,每克肝组织中含有与成人类似的细胞色素p--450,但胎儿和成人的细胞色素p-450的构型可能是不同的。
药物代谢过程常需两个步骤:第一步氧化,常是加羟基;第二步是氧化物再与葡萄糖醛酸结合,形成葡萄糖醛酸甙类衍生物由尿中排出。这两个过程所需要的酶均局限于肝细胞内浆网膜中;胎儿肝细胞微粒体中含有催化氧化过程的某些酶类,但不含催化葡萄糖醛酸甙类形成的酶类,故胎儿对苯巴比妥的解毒机能是不足的。苯巴比妥在某些条件下可使胎儿达到毒性浓度,特别是在妊娠前半期,由于胎儿血脑屏障不完善,苯巴比妥可在脑中及肝中蓄积。
医学上常把药物代谢称之为“解毒”,把药物代谢酶称之为“解毒酶”,但药物的降解并不都是无活性或无毒性。苯巴比妥本身能诱导酶的活性,在与某些药合用(如苯妥因钠等)时,会使这些药物产生更多的代谢产物,这些产物也可对胎儿产生毒性作用,常可影响胎儿脑细胞的发育,或可引起胎儿腭裂和兔唇。因此,在怀孕期间是不能应用苯巴比妥的。